商標權無償轉讓怎么進行?
【商標轉讓】商標權無償轉讓怎么進行?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贈送、售賣或轉讓他人所有和專用的行為。轉讓注冊商標,要在轉讓后6個月以內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轉讓注冊或評估作價。那么商標權無償轉讓怎么進行呢?
很多人都知道,在商標轉讓當中如果商標需求者和商標持有人確定了要進行這一次的商標轉讓,并且按照我國商標法當中所規定的商標轉讓的法律法規完成了這次的商標權轉讓,那么商標持有人就需要按照我國商標進行稅費的繳納。在商標轉讓當中有可能會涉及到的稅費由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如果商標持有人和商標需求者的這次的商標轉讓是無償的話,也是需要在商標轉讓合同當中填寫商標轉讓費用為一元,這樣才能夠讓這次的商標轉讓正常進行,而且也不需要向國家繳納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等。
商標持有人和商標需求者只需要在簽訂了商標轉讓合同之后將各自需要繳納的資料準備好提交給商標局,商標局收到商標轉讓申請書之后的15天之內便會下發受理通知書,商標需求者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后就可以在商標后面打上TM的標志使用這個商標。
商標局也會在接下來的時間之內完成審核、公告和核準的工作,如果在這次商標轉讓過程當中有其他社會人士在社會公告期間對這一商標的轉讓提出了異議,只有在經過商標局的審理之后認為異議不成功,那商標需求才能夠成功的獲得這個商標的使用權。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