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量逐年增多,想要讓自己的商標在眾多商標中獨樹一幟,讓人印象深刻,成為了很多人對商標的追求。簡單的圖形或者文字商標,已經無法滿足人們的需求,越來越多的人更青睞圖文組合商標。
就在最近一段時間,一些客戶咨詢到“組合要素商標和單一要素商標申請的利弊?”以及“組合商標申請會不會更加省錢呢”等等問題。
從長遠來講,其實分開注冊的優勢更明顯。若無特殊情況,還是建議大家采取商標“分開申請”的方式,畢竟“組合申請”的弊大于利,究竟有什弊處?下面就給大家分析一波:
一、風險增加
組合申請風險更大,分開則反之。對于中文商標、字母商標和圖形商標組合的商標,商標局會將其拆開來分別審查,只要有一個元素和別人商標中的相同元素構成相同或近似,就會將該枚商標整體駁回。如:要注冊“耐客naike及圖形”,但存在“耐克nike及圖形”,英文部分近似,整體駁回。
二、使用不便
組合申請使用不方便、不靈活,分開則反之。若組合申請,則使用時必須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換位置;而分開申請則非常靈活,可獨立用,亦可隨意組合用。如:NIKE、圖形、耐克,可以分開,可以組合,對于包裝,門頭,產品上用都非常方便,如果組合申請,在鞋子上使用就非常大一塊,也不美觀。
三、費用問題
組合申請費用少,單獨申請費用多。組合申請支付一個商標申請的費用,分開申請則需要支付相應數量商標的費用。雖然表面成本增加了,但是實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無形效益要遠遠大于分開注冊的這筆費用。
單獨注冊的商標在使用時非常靈活:既可以分開使用,又可以組合使用,在大大提高注冊成功的幾率的同時,在注冊成功后,又能增加商標保護面。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