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要求優先權有什么好處
“申請商標要求優先權”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對其商標注冊在申請日期上享有的優先權。商標注冊申請的優先權原則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規定的一項重要原則。
一、商標優先權有什么作用
《巴黎公約》規定凡在一個締約國申請注冊的商標,可以享受自初次申請之日起為期6個月的優先權,即在這6個月的優先權期限內,如申請人再向其他成員國提出同樣的申請,其后來申請的日期可視同首次申請的日期。
優先權的作用在于保護首次申請人,不會被第三方在他國搶先申請注冊。
二、申請商標優先權的注意事項
1、商標樣貌不可以發生改變
注冊的商標,必須跟在國外申請注冊的商標,或國際展覽會上展出過的商標在商標文字、圖樣等外觀、商標注冊的類別上一模一樣,方可享受優先權。
2、對國家與展會性質有限制
(1)國家限制: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國家,要么與我國簽訂了涉及優先權的協議,要么與我國參加了有優先權條款的國際條約,要么直接跟我國相互承認優先權。
(2)展會限制:國際展覽會必須是我國政府主辦或所承認的。
三、商標注冊申請人在以下兩種情形中享有優先權
1、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以上規定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的副本,該副本應當經受理該申請的商標主管機關證明,并注明申請日期和申請號。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2、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我國《商標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四、申請商標注冊優先權的目的主要是保護首次申請人
(1)使其在向其他成員國提出同樣的注冊申請時,不致由于兩次申請日期的差異而被第三者鉆空子搶先申請注冊。
(2)若遇商標異議時,可以依據優先權捍衛商標權利(前提是優先權日期要早于對方商標申請日)。
綜上所述通過分析可以得知,商標優先權有什么用實質上就是對商標優先權的釋義。商標優先權是以國家之間共同簽訂的國際條約或者是國家之間相互承認優先權為前提的,在此基礎上再對優先權的具體保護內容作出規定。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