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商標權喪失的原因是怎樣的?
【商標法】導致商標權喪失的原因,有商標權人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辦理續展手續而注銷商標;商標權人停止營業而注銷商標;商標權人自動放棄商標權而申請注銷商標;商標權因故被依法撤銷,那么導致商標權喪失的原因是怎樣的?
導致商標權喪失的原因是怎樣的?
(1)主體滅失
注冊商標因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而被注銷的,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自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終止。
(2)三年未使用
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3)商標爭議
注冊商標發生爭議也是商標被依法撤銷,從而導致商標權利喪失的重要原因。
(4)注冊商標未續展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5)商標淡化
如果商標的所有人對商標使用、保護不當,尤其是馳名商標,則有可能使該商標逐步自然轉化成為家喻戶曉的商品的通用名稱,進而使商標失去顯著性,最終使權利人喪失對該標志的獨占壟斷權。
(6)注冊商標轉讓和移轉
商標轉讓人自簽訂轉讓協議時即喪失商標權,還有一種方式造成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變更,就是注冊商標的移轉。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