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一經注冊就成為商標申請人的私有物品,未經商標申請人授權,他人不可使用該注冊商標,但是存在一種情況,是可以與商標專有權人共同使用,即在與商標注冊人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協議之后,可以在有效期內與商標所有權人同時使用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提升自己的收益,而被許可人也能通過這一方式暫時獲得注冊商標的使用權。而在這一過程中,商標注冊人的行為是將自己的商標依附于他人企業生產的產品之上,一旦其中某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對商標的名譽產生影響,因此,在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時需要注意實時關注被許可人商標使用的質量,不能忽視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謹慎選擇被許可人與被許可使用商品
商標許可人在簽訂協議之前,需要對被許可人進行多方面考察,尤其是對被許可人使用注冊商標的質量進行考察,如果被許可人將商標使用在質量較差的商品上,許可人就可以選擇終止協議。
2、保證商標權的穩定性
商標被許可使用期間,許可人需要確保商標權的穩定性,例如,在商標有效期滿需要及時辦理續展,在許可他人使用的過程中,許可人在沒有經過被許可人的同意下,是不能擅自更換商標所有權人的,即不能擅自將商標轉讓給他人。
3、監督被許可人商標使用質量
被許可人在商標使用期間需要保證商標使用的質量,這一點與商標轉讓相同,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被許可人總是會有意無意作出損害商標名譽的行為,這都是不被法律允許的,此時,許可人就有監督被許可人商標使用質量的義務,保證被許可人在使用商標期間沒有擅自更改商標的圖樣,沒有在未允許的范圍內使用商標等等。
鱧魚專利提示:商標許可使用也需要到商標局備案,在商標局同意之后方可進行后續操作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