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專利
1)定義: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2)授權條件:必須滿足“實用性”和“新穎性”,需要進行審核
3)保護力度:外觀設計專利在有效期內享有獨占權或專用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4)保護年限:10年
5)年費:費減后,1-3年每年90元的年費、4-6年每年135元年費、7-8年每年180元年費、9-10年每年300元年費
美術作品登記版權
1)定義:版權又稱為著作權,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對原創的美術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以佐證其原創的時間和內容
2)登記條件: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只要是獨創的作品,不論其是否與已發表的作品相似,均可獲得獨立的著作權
3)保護力度:版權登記只有佐證意義,即使沒有做版權登記,原作者依然享有合法權利,版權登記證書僅具有推定效力,而沒有證明效力
4)保護年限: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5)官費:無年費
版權到底有卵用??
由于版權是登記制度且無年費,不進行審核,是絕佳的“備胎”選擇。
同時,版權能夠極大程度的減輕作者的舉證責任。
1)版權配合商標申請:
如果商標因為“相似”被駁回時,由于同時申請了版權,可以繼續放心使用該圖形作為產品名,后期也可以基于版權異議他人商標申請,當需要駁回復審時,版權可以作為證明材料。
如果商標注冊成功,長時間未使用,由于同時申請版權,可以在被別人撤三時可以作為強有力的證據。同時,在維權過程中版權申請可以同于全類保護的直接證據。
2)版權與專利同時申請:
如果專利因為“相似”(不能是一模一樣或相似極高)被駁回時,由于同時申請了版權,可以繼續放心使用該工業設計